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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鸵鸟先生-分卷阅读3

 庞倩捂着嘴趴在桌上偷偷地笑,顾铭夕则站在桌子旁边,面无表情地呆了一会儿后,他伸脚勾起了翻倒的椅子,没事人一样地重新坐了下来。
  大家都回过了头去,老师也开始准备上课。
  顾铭夕额头上似乎还沾着冰渣,融化以后冰水顺着脸颊流下,他也不去管,只是弓着身子用脚翻开了书,右脚还夹起了笔。
  一会儿后,庞倩在边上拉拉他的衣袖,他不理她。庞倩开始拿笔戳他的腰,戳他的背,甚至戳他的左大腿,顾铭夕扭着身子躲不开,转头瞪她一眼,小声说:“别闹了。”
  庞倩撅起了嘴,讪讪地收回了笔,嘟囔着:“真小气。”
  放学的时候,雪已经停了,庞倩和顾铭夕一起回家。
  走过金属材料公司的厂房大门时,顾铭夕眼尖,看到厂门口的那一大片绿化带上,有没被破坏过的厚厚积雪。
  他叫住在前面东游西晃的庞倩,说:“你不是说想堆雪人,这儿可以堆一个。”
  庞倩回过头来,看了一会儿后,说:“算了,就我一个人玩,没意思。”
  顾铭夕不乐意了:“我不是人啊!”
  庞倩在他面前说话从来没顾忌:“你都没胳膊的,怎么堆嘛。”
  顾铭夕不服气地说:“用脚也可以堆的!”
  说着,他已经向那块绿化带走去。
  他穿一件灰褐色的棉外套,背着书包,两只棉鼓鼓的空衣袖在身子两边荡来荡去,庞倩站在身后愣愣地看着他,顾铭夕突然回头喊:“来啊,胖胖,你到底要不要堆啊?”
  庞倩瞬间炸毛了,跺脚道:“说了不许叫我胖胖!”
  顾铭夕嘴角一弯,笑得露出了嘴里两颗小小的虎牙,说:“我就要叫。胖胖,胖胖,胖胖……”
  庞倩懊恼地追了上去,作势要打他,顾铭夕扭头就跑,跑起来后,他身边的空袖子飞舞得更加剧烈,就像两只小小的翅膀。直到两个小孩跑到了雪堆旁,庞倩伸手拽下了顾铭夕的书包,顾铭夕一个踉跄,倒在了松软的雪地上。
  他仰躺着,身子深深地陷进了雪中,嗅着环绕在身边的属于冬天的特别气息,轻轻地喘着气。庞倩把两个书包往边上一丢,拍了拍手,一脚踩上花坛,像个女大王般居高临下地对顾铭夕说:“我现在已经不胖了!你不许再叫我胖胖!”
  顾铭夕又笑了起来,眼睛清清亮亮的,懒洋洋地说:“谁叫你姓庞,要么,我以后叫你庞庞?”
  是的,庞倩以前很胖。
  而顾铭夕,在6岁以前,却是个十分健康的小孩。
  不仅健康,他还聪明、漂亮、活泼,很是招人喜欢。
  这一点,和庞倩恰恰相反。
  1985年8月的一天下午,酷热难当。E市妇保医院里,金爱华历经一天一夜的阵痛,也无法自然娩下孩子,最终被拉进手术室,挨了一刀。
  庞水生第一眼见到自己的女儿时,真是吓了一跳,小姑娘比周围所有的孩子都大了一圈,头发又黑又多,一张满月脸红彤彤的,皮肤绷得一点儿皱纹都没有。她身长51厘米,体重9.8斤,是妇保医院当月的冠军宝宝,人称九斤姑娘。
  庞水生抱着九斤姑娘在走廊遛弯儿时,顾国祥带着妻儿来医院探望。李涵看到庞水生怀里的胖宝宝,笑得眼睛都弯了,她逗着自己怀里刚满一岁的儿子:“铭夕,铭夕,瞧,这是你的媳妇儿呦。”
  顾铭夕忽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裹在襁褓中的胖娃娃,仿佛看到了有趣的玩具。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探着身子,两只小手挥个不停。
  睡得正香的九斤姑娘此时微微地眯了眯眼睛,张大嘴打了个哈欠,接着鼻子一皱,手一甩,脚一蹬,突然就哇哇地哭了起来,哭声之响亮,简直地动山摇。
  顾铭夕疑惑地看着她,一会儿后终于皱着眉头缩回了妈妈怀里。
  妈妈!这个媳妇儿好可怕!可以退货吗?
  >o<
  庞水生给自己的九斤姑娘取名叫庞倩。
  他只有初中学历,文化不高,取这个名儿纯粹就是瞎取,就像那个年代满大街的张红、陈兰、李娟、王燕一个道理。不像顾国祥和李涵给顾铭夕取名字,小男孩儿出生在前一年的农历七夕,特地加一个铭字以作纪念,好听,又有意义。
  庞倩和顾铭夕在金材大院里一起长大,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厚,有时候哪一家有个急事出门,都会把孩子临时放在另一家照看。
  因此,不管顾铭夕愿不愿意,他时常会和庞倩待在一起。
  一起吃饭,一起画画,一起做游戏,一起看动画片,甚至还一起洗澡。
  可是,就算庞倩和顾铭夕是穿同一条开裆裤、吃同一碗饭长大的,也没能阻止他俩往两个极端长。简而言之就是,顾铭夕越长越好看,而庞倩,却因为体重基数太大,而越长越胖。
  一个才三岁多的小姑娘,却成了金材大院里最胖的小孩儿。她胃口好得夸张,一顿能吃几个馒头,还特别爱吃肉,偏巧她姓庞,慢慢的便在大院里有了个外号,大家叫她“庞胖”,庞胖,庞胖,叫到后来自然而然地变成了“胖胖”。
  也只有庞倩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老人认为小孩子爱吃是好事。庞水生和金爱华却是愁得要死,尤其是,每天都会看到对门四岁多的顾铭夕。
  顾铭夕已经念了幼儿园中班,他继承了顾国祥和李涵外貌上的全部优点,长得非常漂亮可爱。而且,他还遗传了顾国祥的好头脑,十分得聪明机灵,在幼儿园里不管是学唱歌跳舞还是数数讲故事,都是学得最快最好的那一个。
  所有人都喜欢顾铭夕,他听话懂事,乖巧有礼,很少调皮捣蛋。住在一个金材大院里,大家提起顾国祥的儿子,那真是个个称赞,都说这孩子将来一定会成才。再一聊起庞水生的女儿,大家都摇头叹气了。
  庞倩嘴馋,懒惰,时常闯祸,脾气还不好。因为胖,她的衣服很难买,家里人就拆了旧衣服给她做,这就导致庞倩很少会有一件好看的新衣服,更别提漂亮裙子了。所以,丑丑胖胖的庞倩,逐渐变成了大院里最孤独的小孩。
  只有顾铭夕愿意和庞倩一起玩。
  显然,庞倩是很喜欢顾铭夕的,小孩儿嘛,都喜欢和大点儿的孩子玩,何况顾铭夕还那么聪明漂亮。但是顾铭夕对庞倩,说实话,真的不算亲近。
  李涵总是说:“铭夕,倩倩是妹妹,你不可以欺负她,要带她一起玩哦。”
  顾铭夕对此很苦恼,并不是他不愿意带庞倩一起玩,而是,在金材大院里,其他小孩儿都不乐意和庞倩一块儿玩。
  所以,当顾铭夕奉命带庞倩下楼玩耍时,最常出现的情景,就是他带着一群四、五岁的小孩在院子里疯跑,庞倩则坐在花坛边无聊地等着他。
  她懒得跑,也跑不动。
  金材大院进门处有一块空地,空地左边是个大花坛,花坛边种着一棵香樟树;空地右边是一个自行车棚,边上有一间小房子,住着一个六十多岁的单身老头儿。老头姓曾,是金属公司的退休职工,一辈子没结过婚,退休后就向公司申请来金材大院看门。
  曾老头一个人住,吃东西就比较简单,他会在房子门口架一个煤饼炉,慢慢地卤一锅子的卤味,里面有鸡爪、鸡蛋、鸡翅膀和鸡胗,卤完以后下着小酒够吃好几天。
  卤味的香味随风飘扬,独自待在边上的庞倩时常能闻到,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走去了曾老头房门口,探着脑袋看煤饼炉上咕嘟咕嘟冒着泡的那锅美味。
  曾老头认识大院里所有的人,自然也认得庞倩。见胖小孩儿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他就从锅子里捞了个卤鸡蛋给她,怕她烫着,还给她包了一张报纸。
  庞倩高兴坏了,两只小胖手捧着卤鸡蛋,像捧着宝贝似的回到花坛边。鸡蛋很烫,很香,她舍不得吃,坐在那里时不时地用小手指去碰碰它,舔舔嘴唇将口水咽下。
  她怪异的举动引来了另外两个6、7岁小孩的注意。那是大院里的张佳琦和付亮,他们跑到庞倩身边,很快就看清了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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