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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分卷阅读24

辰书,其他时间都泡在练武场上,经常累得走路都打颤,偶尔来我这里打个转,也是吃块糕点就走,说句话都没时间,有次还吃着吃着就直接睡着了……
  
  我觉得他太拼命,劝了好几次。
  
  石头口头上答应得蛮好,回去态度照旧,我很郁闷,只好做义工,帮他把那堆脏衣服都洗了。
  
  又过了没几日,他悄悄地找到我说:“丑丫头,我申请加入南宫家的黑卫了。”
  
  我目瞪口呆半响。
  
  他口气很轻松,以为我不知道黑卫是干什么的,可是我知道!那个部门只收无父无母的孤儿,精心栽培成死士。专门为南宫世家做一些暗地里杀人放火绑架灭门等危险事,死伤率度极高。
  
  我几乎是拍着桌子教训:“这种只收孤儿的组织,摆明就是让你们去拼命不负责的!将来十个里面有七个能活着出来就不错了,你究竟是用什么猪脑子才想到去申请加入的?”
  
  “只有加入黑卫,才能学到南宫世家一些不外传的武功。”石头无所谓地抱臂站在树下,悠闲看着空中飞鸟。
  
  “想学武功有什么难的?将来弄个秘籍……算了,不提这个,你快快从黑卫退出来!”眼看辛苦种的白菜就要给猪拱了,我气得差点飙泪。
  
  石头缓缓低头,仗着身高优势,哄小孩似地摸摸我脑袋,安慰道:“别担心,就算九死一生,我也是活着出来的那一个。”
  
  我不信,好话歹话说了一箩筐。
  
  他只是笑,眼里却是极度的桀骜不驯,就如换了羽的雏鹰,展开稚嫩的翅膀,准备冲上九霄。
  
  可是,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橘子现在没存稿,码字又慢。童年篇即将结束,需要重新整理一下后面的剧情和思路,顺便抽时间填了飞坦那个坑的番外,免得被怨念……
所以,质量第一,明天停更。
想催稿的继续去看橘子的专栏的图标噢……
或者没看过《喵喵喵》的,可以去看看杀时间。




第一次相遇

  其实有些东西不是不懂,而是不敢去想,怕想了会更难过。
  
  石头和他父亲很像,是个实诚的男人,在一起种田过日子是很好的,这辈子虽不至于混得风生水起,却也不会受什么煎熬。
  
  现在,我将他当未来夫婿候选培养的心愿,彻底死了。
  
  黑卫那份会造成妻子守寡的高风险工作,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小禽兽已经注意上我,还展现出十二分兴趣,他手上捏着我的卖身契,拥有生杀大权,如果他不准我脱籍嫁人,就算我胆大包天,主动和石头两情相悦,互许终生,也一样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他甚至还可以将石头派去做最危险的工作,轻轻松松要他的命。
  
  石头不是猫,小命只有一条,我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危去冒险,却不能故意害他。
  
  别无选择,只剩逃亡一条路。
  
  为了进藏书阁工作,我思前想后,最终咬着牙,忍辱负重主动去向小禽兽示好,没陪几次笑脸,冬天就到了。天下起雪来,又轻又软,白茫茫的一片,装裹整个山峰,屋檐下到处都是像利剑似的冰条,时不时要派人将它敲下来。
  
  对工作的人来说,这不是美景,是煎熬。
  
  泡在冰水里洗碗洗菜,我本来就比别人娇嫩的手脚,很快长出红色的冻疮,又痒又痛,肿得像十根胡萝卜,拎出去可以喂兔子。可是该干的活还必须继续,作为新人,还要承担老资格的大丫头和婆子们的一部分活计。
  
  石头把我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说什么,只是第二天给我送来了一双厚厚的棉鞋,逼着立刻换上。还拿来两小瓶烈酒,嘱咐我在每天睡前暖暖地喝一小杯下去,另一瓶用生姜泡三天,每天擦两次手脚,再涂上猪油消肿。过了两天又送来几十斤炭和一个小手炉,骂道:“别总是小里小气的算计过日子,怕冷就在屋子里多烧一个火盆,没钱不会问我开口要吗?咱们一个村子出来,还会亏待你吗?真是蠢货!”
  
  这孩子总算成熟了,会照顾人了。我穿着暖和的棉鞋,看着他急急忙忙赶去习武场的背影,心里也很暖和。
  
  趁着冻疮严重,我找了个机会,去见南宫冥。
  
  南宫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头发束起,勒着同色抹额,两侧各留下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坠着金色琉璃珠,腰佩宝剑,袖怀玉笛,脚下踏着云纹雪靴,立于积雪红梅下,神情却是不快乐的。
  
  我踮着脚尖靠近,还没走几步,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忽然展开眉头,顽皮地抽出玉笛,放唇边轻轻吹起首欢快曲子,带着几分调戏捉弄的味道,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
  
  我装作要嗅红梅,矫揉造作地拉低枝头,故意露出那双冻疮累累的手。
  
  欢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发出刺耳的怪音。
  
  南宫冥停下动作,盯着我的手,焦急地问:“洛儿,你怎么被火烧伤了?”
  
  没见过冻疮的大少爷啊……
  
  我满额黑线,少不得解释一二。
  
  南宫冥很尴尬:“这个,我也在书上见过的。呆会我让人去厨房吩咐王大娘别让你碰水,库房里似乎还有进贡的绵羊油,也给你送来,这样应该会好吧?”
  
  果然是大少爷的做派啊……
  
  我拼命摇头:“洗碗洗菜是在厨房工作的本分,生冻疮的也不止我一个,怎么可以因为少主照顾我,就不守规矩偷懒呢?这是我厨房应作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能给大家添麻烦。反正冬天过去就好了,痛几天而已,不算什么大事。”
  
  我特意将厨房的工作几个字重音重复了两次,希望大少爷能听明白弦外之意。
  
  幸好南宫冥虽缺乏生活常识,脑子却很聪明,转了一下后再次提出:“让王总管调你去我房里侍候吧,那里暖和。”
  
  “不!”我拒绝得飞快,然后调出早想好的理由,“我才进南宫世家不久,一下子调去那么好的职位,恐怕会被大家说闲话。”
  
  南宫冥皱眉:“谁敢?”
  
  我继续拒绝:“虽然想侍候少主,但我年纪太小了,不合规矩,不如先去其他地方磨炼几年,等十四岁后再调职也不迟。”
  
  南宫冥犹豫了一下:“挽风楼的人要父亲亲自挑,临香阁我也不能插手,其他的地方多数是打扫或侍候客人的丫鬟,比较受气,工作也不轻松,而且我不喜欢你在那些地方……”
  
  我赶紧小声给他提示:“我喜欢看书。”
  
  “藏书阁吗?那里倒不错,暖和通风,冬天工作很轻松,我和王总管说一声。”南宫冥反应很快,爽快答应,然后饶有趣味地看了我一眼,“还不知道你识字。”
  
  我心虚地缩了缩:“吴秀才教的。”
  
  南宫冥不再追问。
  
  我见目的达成,赶快撤退。
  
  “书上说过,冻疮不能烤火,必须慢慢活血化瘀。”南宫冥忽然开口,他张望四周,见无人后便拉起我的手,慢慢放在嘴边,轻轻呵气,呼出一团团轻轻的白雾,然后握拳攥紧,用他温暖的手盖上我的冰凉,一点点捂至同温。
  
  刚刚算计完人,我不好马上翻脸,心里一边默念“反正要逃跑”的口号打气,一边小心翼翼地陪着他。
  
  两个人相对无言,只有细细的雪花在不停撒下,积上肩头。
  
  他替我拂去积雪时,我趁机提出一直放心里的疑问:“我们才刚认识,你为什么那么照顾我?”
  
  我真的不信他小小年纪能一眼看穿伪装,爱上乡下丫头。
  
  “不,我上次说过,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南宫冥飞快地垂下长长的睫毛,犹豫道,“说了你可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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