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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分你一个八倍-分卷阅读20

局,而后,收集到了基础装备的四人兵分两路。夫妻档专精打野,哥俩好则贯彻其土匪作风,一路沾花惹草,处处留情,等到冤家苦主们接连上门后,他们就便开始大杀四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要是系统赏脸刷出了天命圈,技术双排组合就会过分的驻扎在高坡,定点打靶。

“纸哥的狙打得是真的好。”

话音未落,沈翊轩又用Kar98打出一记击倒。

已经红肺的他结束屏息,选择开着高倍镜搜寻漏网之鱼,“你要试一试吗?我跟你换枪吧。”

“不用啦,我上脸钢枪,你高点狙人,刚刚好。”女角色守在端枪的大汉身旁,俩人分工明确,各自警戒一个半圆。

“你把人都打残,然后我过去补枪,还能顺便把盒子全舔了。”陆筝美滋滋的写着剧本,圆眼弯出漂亮的弧度,“对啦,我舔包的时候呢,还要麻烦纸哥帮我架好枪哦。”

“小姐姐队霸啊。”

“钢枪流妹子,这不金刚芭比啊!”

“纸哥,这你能忍?”

沈翊轩笑了笑,回答得认认真真,“好呀。”

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太温柔,陆筝冷不防的心下一颤。

这句简短的回答对陆筝的影响大的出人意料,她一直到最后散场时还对此念念不忘,就连手上绕着键盘线的时候还又把这茬提了出来,“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狐假虎威’?”

“恩?”

“自从知道身后有你帮着架枪,感觉连对枪都变得更有底气。”

陆筝狡黠一笑,看起来竟真的和小狐狸有几分类似。只可惜沈翊轩并不是那只威风凛凛的老虎,即便是,大概也已经倒在了蔷薇花丛里。

“对啦,沈先生,我接下来要闭关一段时间。”她点着自己耳机上的粉色耳朵,有点舍不得,“该认真工作了,可能有小一周不能打游戏。”

女孩穿着毛绒拖鞋,走路很轻,踩在毛毯上的时候仿佛切了静音模式,更衬得沈翊轩心如擂鼓,“你可以叫我名字的。”

陆筝却拒绝了。她的拒绝也薄如蝉翼,若有若无的一口气,挠得他头昏脑涨。

“‘沈先生’,多好听呀。”

“你喜欢就好。”他点头,将这个话题轻巧揭过,动作利落的在小黑板上将明天的天气更新好,“新闻说这段时间有雾霾,你如果要出门的话别忘了戴口罩,我在门后的柜子里备了些。”

“即便要专心工作,每天早上也要下楼来吃早餐的。”

陆筝眼角带笑的答应了下来,浑身上下没有丝毫的攻击性。

不过已经被称呼射伤的沈翊轩还是报复性地道别,“陆小姐晚安,做个好梦。”

沈翊轩并不知道自己的报复是否卓有成效,他仍和往常一样,按部就班的将客厅和房间整理好,然后才回放洗漱。直到接近午夜时,他才从浴室出来,身上还带着温暖的水汽。

几个粉丝群里都聊得热火朝天,一大帮天南地北的人凑在一块,什么话题都能侃上几句。

反倒是房管群里的话题很稳定,和昨天一致——“糖醋里脊”到底是谁?

“我估摸着阿糖不是纸嫂,可能是玩得比较好的朋友。”满白还算是比较冷静的,他理由也充足,“你们看哨子那对夫妻档,啧,甜的简直没眼看。对比之下,纸哥和阿糖整晚搞得跟在网吧开黑似的。”

“可要不是纸嫂,那他俩怎么又是线下连坐啊?这个点了呢,难不成纸哥最近新折腾了陪玩的副业?”

“你可闭嘴吧,他不一直都在家直播的吗?昨天他俩还点了外卖,一看就还是在家里播的。”

“不是纸嫂,但是同居,这是什么关系?”

群里的一堆人开始满嘴跑火车,什么没边的话都说了出来,沈翊轩就这么边看着他们聊天边吹头发。

可能是吹风机的热风太过强劲,他的耳朵糊里糊涂的就红了。

沈翊轩红着耳朵,迟疑着在房管群里选择性的透露了些内容,“阿糖不是我对象。她住我楼上,邻居,偶尔来我这连坐玩玩。”

“那句‘沈先生’是叫你吧?”

“恩。”沈翊轩抿了抿嘴,打字的速度有点慢,“所以说只是邻居,不是你们以为的那种关系。”

在满白看来,这波解释虽然还有些勉强,但也堪堪上了及格线。其他吃瓜群众的好奇心也被着算得上合情合理的解释满足了,话题在一瞬间就歪到了英超和西甲最近的几场焦点战。

反倒是当事人盯着手机屏幕,五味杂陈。

女生可真厉害。沈翊轩想着。

言笑盈盈的样子看起来很好亲近,可本人分明又高冷得很。既能游刃有余的把控谈话时的步调,在社交领域进退时又风度得仪。

“沈先生。”

沈翊轩把自己狠狠砸到床上,可惜被子弹起的弧度差了点,没有电影画面里的美感。

毕竟他的被子是无趣的纯色,材质也不是最近风很大的法兰绒,棉麻的料子像是老干部的招牌。

白天的他不会穿白衬衫和西裤,衣柜里的领带纹路虽不骚包,但也够不上严谨职业。至于公文包和皮鞋,早就因为过低的使用频率被他压在箱底了。

没有耳洞,不染发,晚上不怎么出门。不擅长唱歌,也不喜欢嘈杂的酒吧。

这种再普通不过的青年人走在大街上,被叫上声“沈先生”,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发展。

挺没意思的。

沈翊轩拿毛巾又擦了几把头发,顶着鸡窝头去厨房泡银耳。他明早打算做个银耳羹。

只留有夜灯的三楼光线很差,倒是四层灯火通明。

陆筝还没睡着,她正对着电脑屏幕讲故事:

“我知道,我这个人有些怪癖。”

“如果必须举例的话,当我恋爱时,我一定会称呼对方为‘先生’——虽然这迄今为止仍停留在猜想上。”

“我不喜欢用名字称呼别人,就像我不喜欢照相一样。名字里往往装着长辈的用心良苦,可我不是长辈。”

“对于我来说,只有这一种称呼显得熨帖,兼具妥当和亲昵。”

——————

从这周开始,陆筝不必再每日出门采风。她的时间都被留在了四楼的办公桌前,用于一心一意的埋头写稿。

这使得沈翊轩通常只能在早餐时刻见到自己的房客小姐,如有例外,八成是外卖小哥把俩人的订单前后脚领了,一块送到小楼。

她不再来三楼看剧,也不打游戏。直播间里的观众们时不时就会想起她,可惜暗淡的“offline”一直没变过。

陆筝最近的作息颠倒得厉害。

八点下楼时的她通常系着发带,鼻梁上架着偏大的平光眼镜,这能恰当好处的遮挡住她眼里的血丝。

通宵作业后的精疲力竭很难掩盖,这种萎靡前最后的亢奋逃不过沈翊轩的眼睛,“最近工作上的事很多吗?感觉你休息的不太好。”

“还好呀。”陆筝打起精神笑了笑,夹起兔子外形的红豆包,刻意的夸奖道,“今天的小兔子超可爱的。”

不过沈翊轩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话不过是社交性的敷衍。

特别是当她吃了一个红豆包就打算收拾餐具的时候。

“我吃好啦,牛奶还有点烫,我就先端上去了。”

沈翊轩想拦,“再吃两个吧,你吃得太少了。”

他看见女孩冲他眨眼,“我每天都在家没动呢,再吃几口就得长小肚子啦。反倒是你,每天又是晨跑又是准备早餐的,要多吃些才好呀。”

一时没组织好语言的沈翊轩只能看着她小跑着上了楼。她技艺高超,每滴牛奶都温顺地躺在奶杯里。

还坐在桌旁的沈翊轩不由得叹了口气。

陆筝的动作流畅,丝毫不显得慌乱。可她明明知道,自己心跳的声音特别大。

她明明应该甜甜的,笑着回答问题。程故说过的,她的笑很有感染力。

或者是用女孩那种特有的软趴趴的语气抱怨编辑要稿要得太急。

但陆筝做不到。

因为焦虑,她开始整晚整晚的做梦,噩梦。虽然记不住内容,但在惊醒时的大汗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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