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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二代-分卷阅读99

小学二年级,老师教学生写作文后, 有次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叫《我的理想》。
  那时候简蔻还没有出现在周起的世界,周老爷子没有成天把她当成榜样一样挂在嘴边,也没有带着些许的、让小周起似懂非懂的打算,刻意地疼爱这个女孩,更没有让周起小王子的自尊心受挫地要求他去讨好这个小女孩——换而言之, 那时候小周起和爸爸的关系是很好的。
  所以周起在那篇作文里写“我的理想是,成为像爸爸那样伟大的导演!”
  这篇作文可把周老爷子高兴坏了。
  那个周末,周老爷子送了他以前他在文工团当跑腿时买的笔记本。
  “这种金边笔记本当年可时髦了, 咱们班子里那些有钱的少爷小姐们人手一个。我当年也想买一个,但这笔记本贵呀,我一个临时工,薪水还不够我地下室的房租。都是后来我好不容易跟了团里一个剧组,分红拿到红包时,才咬牙买下来的——买了也没舍得用。”
  周老爷子呵呵笑着。
  “笔都不敢往上放,到头来,还是觉得我那一毛钱一个的黄皮工作笔记本好使,敢大着胆子往上写。所以这个笔记本后来就被我供起来了,盯着它就能想起以前的苦日子,就有动力去奋斗。”
  “现在爸爸把它送给你。记住,成为导演的第一步,是想象力。”
  锦衣玉食的周起小少爷完全理解不了父亲以前经历过的苦日子。
  他也不爱听他爸说这些事。
  他只模模糊糊感受到,这个笔记本很重要。
  不过它实在是太土了。
  周起最终让它变成了自己的日记本。
  一个只在他爸眼皮子下面使一使,方便周起得到父亲的表扬,却绝不带去学校,免得被同学们嘲笑过时的笔记本。
  ***
  周起打开笔记本。
  第一页,就是一篇稚嫩的小作文。
  “4月17日,星期三,晴。”
  周起甚至给他的小作文加了一个标题。
  叫《我的朋友》。
  写的内容却是:
  “我最讨厌简蔻了。她就只知道讨好大人,打我小报告,讨厌死她了,爸爸妈妈就知道表扬她,切,成ji好了不起啊!大家都只会围着她,而我不会,我才不会和她当好朋友!”
  那时候小周起应该还不知道成绩的“绩”怎么写,所以用拼音代替了。
  周起想,简蔻刚刚出现在他童年中的前半年,他和她的确是朋友。
  他也的确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否则又怎么会在日记第一篇,用《我的朋友》来描写一个不是他朋友的小女孩呢。
  可讨厌也是真的讨厌。
  那种讨厌,应该更倾向于嫉妒和不安。
  嫉妒她得到了他爸爸妈妈的偏心。
  嫉妒她的好成绩,好人缘,并且敏锐地从中嗅出了一种让他觉得他和简蔻不平等的不安。
  “8月20日,星期六,晴。
  《海边游记》
  简蔻太讨厌了,她竟然让我帮她穿鞋子!
  我又不是她的用人!平什么啊!”
  依然是错别字漫天飞的一篇日记。
  周起有些想笑。
  其实多少还记得,小简蔻当时是被海蜇一类的东西给蛰了。
  倒不是真的让他帮忙穿鞋子,就是抽抽搭搭的时候,很自然地抬了一下脚。
  周起的笑只是稍稍浮现一下,就收敛了。
  他当然没有帮她穿鞋子。
  不但没帮忙,还倍觉屈辱地推了她一把。
  小简蔻坐在地上,太错愕了,以至于忘了哭。
  她看着他,眼睛圆滚滚的,像一只小奶猫。
  周起继续往后翻。
  他写日记其实并不勤快。
  说是日记,实际上只有情绪来了,才会往上面记上几笔。
  到现在为止,日记本也只用了一小半而已。
  到了初中,写日记不再那么严谨,所以标题什么的全没了。
  有时候连天气和星期几都没有,只孤单单留个日期在那里。
  感想都有一股浓浓的中二气息。
  “街机里的春丽都比简蔻漂亮,她算个屁。”
  “我还是更喜欢井上织姬这种女生。简蔻算了吧。我最讨厌的类型。”
  “简蔻真是超高校级的绝望。”
  ……
  再后来高中,整整三年,只写下了三篇日记。
  “女生真麻烦,一点抗压能力都没有。”
  “别人说什么,你管她们呢。你不想听可以把自己耳朵捂住,而不是堵住别人的嘴。”
  “烦死了。我为什么要管你。别指望我管你。”
  应该是简蔻和他一起拍了电影后的事。
  虽然日记本上是这样写的,但实际上,周起还是别别扭扭地管理了一下自己的粉丝。
  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口口声声说着“喜欢周起”的粉丝,比他想象中还要疯。就算周起亲自出面也效果甚微。
  那时候的周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恐慌之中。
  他控制不住这些狂热的脑残粉,她们就像黑洞一样,沉沉地压迫吞噬过来。
  带着能够撕碎周起的气势。
  如果他反对她们,她们就会像摧毁他的对手那样,摧毁他。
  不是他在掌控她们。
  而是她们在掣肘他。
  ……
  周起不想让简蔻发觉,他其实很想帮她。
  也不想让她发觉,他根本帮不了,他可能会被流量反噬,他很没用。
  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没用的、被要求“向简蔻学习”的周起。
  所以他匆匆的结束掉这场毫无成效的粉丝管理。
  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理由——高考。
  那之后,是大学。
  他年长简蔻一岁,他读大一的时候,简蔻刚刚高三。
  周起一个学美术的艺术生,有了大把的空闲时间,再也不能为自己的逃避找借口。
  可当他鼓起勇气想要帮她挡风遮雨的时候,他的日记本被撕掉了几页,最后,只用一句话为所有一切收了尾。
  “我真是犯贱。”
  后来周起不再写日记。
  直到半年前,他决定将日记本还给简蔻时,突然想起自己也有一个日记本。
  于是在上面添了最后一笔。
  “原来独立不是分离自己,而是成为自己。”
  简蔻已经成为了她自己,不需再要加任何关系前缀,简蔻就是简蔻。
  而周起依然要在名字前加上“周导儿子”这个头衔。
  周起记得,他这句话写完后,顿了好久好久,才再次抬笔。
  “她明天结婚。”
  此后周起再也没写过东西。
  ***
  简蔻的婚礼在她家的小岛上举行的。
  下午大家在沙滩边放松休息时,简蔻去书房了一趟,周起也就趁着这个机会把日记本还给了她。
  她的日记本是个素白的硬壳笔记本,封面上写着两个字。
  “年轮”。
  简蔻有些诧异,好像从回忆的盒子里把这件事给挖出来了,片刻后,才开口。
  “你什么时候拿走的?”
  “你出国留学前,给你开送别会那天。”
  周起耸耸肩,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僵硬,语气轻松。
  随口多提一句他偷走她日记本的理由。
  “我19岁生日那天,去你房间找你,没找到。后来我去厨房倒了杯水,又去了你房间一趟。然后看见你和林玖了。”
  简蔻抬起头,张了下嘴,约莫想说点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就是耳尖挺红。
  怪不好意思的。
  周起笑了下。
  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没有偏见和恶意,一种类似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笑容。
  她伸手接过,用拇指摩挲了一下凹凸不平的封面硬壳。
  “你看过了?”
  “对不起。”
  简蔻摇摇头:“看出什么来了?”
  周起好笑:“看出来你很讨厌林玖了。”
  “就这个?”
  “不然呢?”
  简蔻抬眼和他对视,眼睛很像外面那片粼粼的海,带着点意味深长和细碎的捉弄。
  明明黑白色对比过浓,却又清凌凌的。
  当演员的,谁不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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