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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谋已久失去你:低到尘埃里的,不是爱情-分卷阅读173

,那个乱码的账号也从此消失在我的榜单上,果然,公子哥么,都是寡情的。
  不想联系,就不联系了。
  我业绩又恢复了半吊子的模样,可林檎倒是拍手叫好,约了公司一票子网红打算找个轰趴馆通宵。
  我自然没什么意见,在公司里,我一向是个透明人。
  只是林檎预定地点那会儿,我心跟着颤了颤。
  因为他选的是焚一。
  说实话,我并不抵抗焚一,也跟朋友去过几次,只是它给我的印象太差了。
  焚一有个姓程的女老板,平日里爱在前台晃悠,我头一次去的时候,她就哭的梨花带雨的往我怀里钻。
  天晓得,我真不认识她。
  后来解释清了,知道是闹了个乌龙,这个程老板每次看我的时候,眼神都幽幽的。
  有点怵得慌。
  第二次去的时候,没了程老板,却多了个陆姓的少爷,我自然是听说过他跟姜朵的纠缠,于是尽量贴着墙根走,不被他发现。
  我躲角落那会儿,正好看见了他小臂上的疤。
  蜿蜒曲折,一看就是下过狠手的。
  我啧了声,感叹这陆家公子真是个痴情种。
  姜朵那样的渣女,根本配不上他这类天之骄子的,往自己身上捅刀子,值得么?
  姜朵会有一丝怜悯么?
  我嗤了一声,刚打算挪开视线的时候,就撞上了陆北定微冷的眸子。
  我下意识想跑,却发现自己早钻进死胡同里了。
  没辙,我只好刻意地笑,朝他先打了个招呼,“我叫李蝶。”
  陆北定的神情变化莫测,我看不懂,也懒得去揣测,只想捏着包走。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他说——
  “你还是回来了,你还是舍不得他。”
  我脊背一僵,好脾气地解释道,“陆先生,您认错人了。我叫李蝶,蝴蝶的蝶。”
  姜朵回没回来我不知道,但我是李蝶,来北漂的一个小网红而已,没那么大能耐。
  这一来二往的,我便对焚一有了抵触,很少再去。
  但这次,我不想让大家因为我扫兴,只好默默的忍了下来。
  简单收拾了下,我还往包里塞了对墨镜,怕又偶遇姜朵的熟人,惹一身腥。
  不过幸好,这次程小姐没在前台守着,陆少爷也没在吧台买醉。
  我放心的找了个暗处,抿了口含酒精的饮料,望着舞池里摇曳生姿的人群。
  漫天彩纸飞舞,徒增的都是虚无。
  四九城是很宽容的,我打眼一瞧,十个里面九个是彩虹头,五颜六色的,绚烂极了。
  在这里头,我一身 T 恤长裤,显得老土又多余。
  公司里的姐姐们都说我性子太闷,连发色都闷,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能激起欲望的因子,跟当初的“野蝴蝶”姜朵比,差远了。
  我听了这些话,也只是温和地笑。
  平淡又籍籍无名的过完一生,又有什么不好,难道一定要轰轰烈烈到连死都有人拍手叫好,才叫精彩么。
  我垂下头,对林檎说,“我有点困,先上楼找个房间睡了。”
  那些震耳欲聋的音乐,在我这里,都成了钻入皮肤般的噬咬,疼到让我难以呼吸。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好像是两三年前,我就不大能听得来那些音乐。
  在别人耳里,是_0_ci_0_ji,是愉悦,在我这里,总是阵阵耳鸣。
  我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在笑我“不合群”,笑我“装”,笑我“没那个资本,还一副公主做派。”
  我抿唇。
  习惯了,无所谓了。
  我轻车熟路地推开了一间房,正打算躺床上睡的时候,听到了身边聒噪的电视声。
  放的是烂大街的偶像剧,程厌以往很爱看,甚至还有过当演员的念头。
  那时候啊,我伸出手指,把她头一推,骂道,“我把你推进焚一,不是叫你把焚一当跳板的。”
  程厌顶着一双大眼睛,都快急哭了,一直摆手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我当然知道,她老实得很,做不出来过河拆桥的事,可我就是想逗她玩玩。
  但我现在太累了,耳朵疼,浑身疼,太难受了,我想是我修复手术找的医生太差,留了后遗症吧。
  电视声还是很大。
  我有些受不住,蜷缩在床上,双手无力的朝着背后摆了摆,说,“程厌,声音关小点。”
  就那么一句话,空气骤然间就静了下来。
  我安稳的闭着眼,耳鸣的症状缓缓消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起身的时候,还眩晕地痴了一会儿,对着面前的人,半天说不出来一个字。
  是迟倦。
  他怎么在这儿?
  我头又开始疼了。
  结果还没等我问出口,他突然一手把我抱住,我下意识想推,却感到了他从胸腔里闷出来地呜咽声。
  那样地沉重,侵入我的四肢百骸,我连推的力气都统统消失了。
  我知道,他现在情绪很激动,或许是因为我长得像姜朵的缘故。
  可这是一场梦。
  我不会陪任何人玩什么替身梗,更不会自甘堕落的去成为姜朵二号。
  我叫李蝶,蝴蝶的蝶。
  我没推开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他抱的力气太大,我刚起床,有些低血糖而已。
  我拍了拍他,礼貌的说,“迟先生,我醒了。”
  你也该醒了。
  松开的那刹那,他握住我的手,像是怕我随风跑了似的,眼神紧张地黏在我身上。
  可有什么用,我又不是姜朵。
  姜朵也活不回来了。
  我腾出另一只手,一根一根的把他手指掰扯了下来,然后借力从床上下来,昂头看了他一眼,说道,“跟我来。”
  我拉着他的衣袖,没有给他肌肤相抵的机会,带他走到了卫生间里,然后拧开了水龙头,当着他的面,一点一点地卸掉脸上的伪装。
  姜朵的眼是上挑的,我只有画了眼线才能模仿一二,姜朵的左脸中间有颗凶痣,似妖似魔,很漂亮。
  可我的那颗痣,完完全全是拿眼线笔点出来的,只要拿卸妆水一揉,就什么都没了。
  你看看吧,你执着的所有证据,在我这里,全都是面具。
  我目光直直地盯着迟倦,对他说,“你应该知道,我是靠姜朵的红利才走到今天的,所以关于姜朵的事情,我知道的不比你少。”
  我连整,都要整成她的样子。
  更何况,我的老板是林檎,关于姜朵的所有,我如数家珍。
  那句程厌,真真是我的口误。
  ————
  后来,迟倦求我,我没有理过。
  那个乱码日复一日的砸钱,林檎都提醒了我几次,我照样熟视无睹。
  我真没打算玩下去。
  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乱码消停了,我的垃圾箱也不更新了,迟倦又消失了。
  那天晚上,我砸了手机,对着支离破碎的屏幕发呆。
  过了许久,垃圾箱里又冒出来一条消息,我没给他备注,却能一眼看出来是谁。
  【朵朵。】
  他这样叫我。
  我心脏骤然一疼,钝痛的要命,颤抖着手指给他回消息。
  我说,“我叫李蝶。”
  后来啊,他带我去了_0_xi_0_cang,找了个很大的别墅,听说原先是蒋鹤的地方,他给盘下来了。
  那天晚上,下了场难得的大雨,雨点砸的骨头都疼,我缩在别墅里,看着钟表等他回来。
  外面电闪雷鸣,我不放心,开了扇门,亮着所有的灯等他。
  过了很久,差不多凌晨三四点了,我揉了下眼,才看到了从远及近的那人——
  他逆着光,浑身湿透了,衣服紧紧的贴着身体,每一寸肌肉都被很好的勾勒了出来。
  还是那样耀眼。
  我目光往下,瞳孔紧缩,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跑了出去,冲着他骂,“_0_ni_0_ta_0_ma是有病吗?”
  这是我头一次骂人。
  因为我看到了他手里攥着的红绳,更看到了他裤腿上被灌木荆棘刮出来的血痕。
  他只是笑,脸色苍白的抱住我,声音沉沉的说,“上次归礼寺的你不要,我知道是我心不够诚,这次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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