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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好病弱小叔以后-分卷阅读1

  书名:医好病弱小叔以后(穿书)
  作者:小胖柑
  文案:
  庄蕾穿进男频爽文里,面对的是一家子炮灰。
  小姑遭遇家暴,公爹和官人已经淹死。
  还有一个从侯府退回来的小叔子,身患重疾。
  按照剧情,她只要坐等家破人亡,文里的男主就会来接她去京城,她是男主的后宫之一。
  不,她不能咸鱼,这是她的家人。
  能救一个是一个,替小姑和离,给小叔治病,保住自己的婆婆,她还能发家致富。
  剧情错了吧?身体恢复的小叔一路开了挂!
  陈熹考中状元,京城媒婆踏破门槛,庄蕾问他:“跟嫂子说说,到底喜欢怎样的,我也好给你选?”
  她的身后,陈熹贴在她耳边,带着温热的气息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你不知吗?”
  “……”
  凶悍小寡妇X病娇小叔子
  1. 1V1,女主与男主哥哥没有圆房。男女主产生感情之前,女主已经拿到放妻书。
  2.女主行医,鉴于作者能力有限,对于医学方面的知识经不起考究。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美食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庄蕾、陈熹 ┃ 配角:求收《八零之掌心娇》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小叔金榜题名,要与我洞房花烛
  立意:男主为良相,女主为良医


第1章 前世
  歇了个晌,庄花儿眼睛是睁开了,人还是懵的!
  她看向门外,门口老榆树的影子还没有斜到鸡棚子顶上,这是午时还没过呢?她就歇了一小会儿?
  可她做的那个梦也太长了些,脑子里冒出来“黄粱一梦”这个成语,甚至她知道那四个字怎么写,实际上她是不识字的。
  庄花儿家里穷,穷地连饭都吃不饱,家里吃饭的顺序是两个弟弟,爹娘,然后才是她这个赔钱货,她也真是顽强,吃着冷粥馊饭,居然能活到十岁。
  那一年,她爹打算将她卖给人当瘦马养。有村里的媒婆过来说:“与其把花儿给人当瘦马养,不如就给了小沟村的陈家吧?他们家想给大郎物色个媳妇儿。”
  这么一句话,她爹娘也不管她才十一岁,也没问半句,那陈家是什么样的人家?陈家大郎又是什么样的后生?直接收了十两的聘礼,连一身新衣新裤都舍不得给她做,她就穿着她娘的一件外衫,她娘本身就矮小,不过她更是骨瘦如柴,那件衣服硬生生的让她传出了道袍的仙风道骨样儿。
  到了陈家,才知道陈家是小沟村有名的富户,家里有六十多亩的良田,顿顿有肉吃,陈家大官人豪气大方。陈家娘子,张氏温柔敦厚,很是和善。按理说这般的人家,十里八乡的姑娘都想嫁吧?
  问题出在她嫁的陈家大郎身上,陈家这位大郎竟然是个长到十六岁也不足四尺的矮子。儿子这般模样,那陈家娘子张氏就动了心思,好人家的姑娘自然是不肯给了这么个侏儒。她想找个小姑娘,在身边教养几年,与一家人处出了情谊,兴许姑娘就乐意了,大郎一辈子也就有伴儿了。
  张氏的想法应该是对的,庄花儿过来这三年,公婆拿她当亲闺女看待,对她这样一个从来没有被爹娘好好看过一眼的孩子来说,简直就是获得了新生。
  陈家还有一个比她大三岁的姑娘,教她纺纱织布,做针线。性子也是极好的,两人自然亲如姐妹。
  因着还没圆房,她的官人只将她当成妹妹来疼爱。他本就疼爱弟妹,有什么好吃的也是紧着他们几个。对她更是宠着,看她爱吃些,他是绝对舍不得多吃一口。进城回来,定然给她带上两块香甜的桂花糕,看着她吃完,还会信誓旦旦地说下次再给她买。
  就这么着,原本瘦小怯懦的一个小丫头,三年下来被养的白生生嫩莹莹,倒成了这小沟村出了名的好看姑娘。去那河边洗衣的时候,总有那些年轻的小后生转在她身边,扔块小石子儿在她面前的河水里,溅了她一脸的水,小姑娘即便是恼怒了,也不过是鼓起腮帮子,涨红了的俏脸。
  越是这样的软糯的性子,越是那些调皮小子喜欢逗她,村里喜欢嚼舌根的女人们,难免会说:“那矮子哪里勾地住这样标致的女人,只怕到时候不是个安分的。”
  偶尔一两句,被她听见,她一个黄花大闺女能辩驳什么?只想着等来年,自己及笄了,就能跟大郎哥哥圆房。到时候给哥哥生两个白白胖胖的小子,自己守着哥哥好好过日子,让这些人瞧瞧,大郎哥哥是顶顶有福气的,她也是顶顶有福气的。
  想到这里她,回到黄粱一梦这四个字上,她这样的一个姑娘是没有可能读书,也不可能知道字怎么写。但是现在她不仅知道字怎么写,还知道大郎是侏儒症患者,家族目前看来没有遗传,最大的可能就是脑垂体病变导致生长激素分泌不足。
  庄花儿一_0_pi_0_gu坐在凳子上,等把脑子里那些信息略微理了理之后,一个想法冒了出来。
  什么狗屁倒灶的梦,那分明就是她的前世。
  前世她叫庄蕾,中医世家,F大本硕博连读,MD访问学者,F大附属XX医院胸外科主任……。
  过了一遍自己牛逼的前世,再看看今生,环境真是最好的雕塑_0_da_0_shi。无法想象,她投胎之后居然成了现在这样一个软绵绵的任人欺凌的小媳妇?
  让她更加崩溃的是这个世界居然和她看过的一本书居然重合了。
  那是一本叫《权倾天下》的爽文。
  她去国外参加一个学术会议,飞机上漫长的旅途,用小说打发时间。
  这本书里,男主从一个被调包的农村少年,回归到侯府,在侯府步步为营站稳脚跟,习武带兵,大杀四方,回程她看到男主成了大津独一无二的大将军。这根本就是一个龙傲天一般的男主。
  这几百章够她明白自己的处境了,她是这本书里的第三女主。
  龙傲天吗?三妻四妾总是附和逻辑的,男主后院和谐也是必须的。
  作为女主之一,她是第一个出场的,男主还在小沟村养父母家的时候,她陪伴在男主左右,给男主洗衣做饭,真是又软又乖。
  男主被亲生父母接走之后,他们家出了大事,公爹和陈然都掉进河里淹死了。
  接下去屋漏偏缝夜雨,她公婆的亲儿子生了重病被送了回来,没多久也死了。接着怀孕的大姑姐因为难产而死。
  经历了丧子丧夫再丧子丧女的婆母一病不起,婆母一去,她变得孤苦无依,这个时候充满主角光环的男主出现了。
  将她接去了侯府,成了他房里的贴身丫鬟,她忠心耿耿地伺候着男主,冬天问他要不要喝暖汤,夏日问他要不要吃冰沙,成了男主最为贴心的迷妹。
  后来男主一路打怪升级,撩到了第二个出场的女主,青楼里的清倌人。为了凸显男主品格高尚,里面描写男主不为美色所动,都是那个卖艺不卖身的花魁可着劲儿地贴上来,对男主深深地仰慕,为了他,守住了清白,拒绝了权贵。
  最终男主被那花魁纯洁所感动,与花魁有了情缘,将她赎身接回了家中。她和那个花魁成了亲亲好姐妹,花魁负责男主不可描述的生活,她负责男主起居生活。
  随着剧情推进,宰相看上了男主,将自己的千金给了男主做正妻,从此男主的三个女主凑齐。正妻上厅堂,花魁滚大床,通房下厨房。一个高贵贤淑,一个娇媚可人,一个温柔乖巧,后院简直和谐地不要不要。
  说是女主,其实她是最没有存在感的,里面的描写无非就是对男主的依恋,对男主的仰望,对男主……
  WTF!要是没恢复记忆,让她过这样的日子,她愿意吗?
  有了前世记忆的庄蕾看了一眼拿着个布兜子走出来的陈焘,对着这么个小屁孩四十五度仰望?她倒是有多脑残跟一堆的女人争这么个孩子,在庄蕾心里,这个小屁孩断然是没有陈然好。
  陈焘看见庄蕾诡异的眼神,摸了摸自己的脸,生怕刚才吃饭的时候有米粒儿粘在脸上,左右都没有,才开口对她说:“姐,我去先生家了!”
  庄蕾回过神来:“好!”
  脑子里还滚着事儿,目送陈焘往外走,她站起来拍了拍小围裙。看了边上的纺车和那一堆的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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