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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魔弓手-分卷阅读45

道:“嗯,我和海黛的私人关系是不错。不过,这是精灵族的事情,跟我们的私交没关系。”
雷诺没想到,事情到欧西里斯这边居然遇到了阻碍:
“你想怎么办?”
欧西里斯嘴角勾笑,眼里却没任何笑意:
“帮了你,深蓝有什么好处?”
……
花园挺漂亮,养着很多海生植物,艳丽柔软。泥球和千鹤还是有些小孩心性,见到这些奇怪的花朵,东跑西看。
梁小夏乖乖地坐在珊瑚凳子上,双手合拢,尽力扮一个好学生的样子。
“这小精灵真可爱”娜娜看着对方腼腆羞涩,偶尔抬头,飞快地用眼角扫一下自己的梁小夏,心情不错。
在娜娜期盼的眼神下,梁小夏吃了几口伴着海菜的生海蛤肉,勉强吞咽。忍着欲吐的冲动,咧嘴笑着:“娜娜姐姐长得漂亮,吃得也做得好。”
果然,人鱼是一种只要摸透了,就很好打交道的生物。娜娜听了梁小夏的夸赞,越发觉得童言无忌,开心地双手捧脸。
梁小夏又一次_0_wu_0_chi地装乖卖萌,三言两语,就哄得娜娜“咯咯”笑个不停。
“娜娜姐,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温柔又好脾气地人鱼。简直太完美了。谁要是娶了你,那就幸福死了。”梁小夏大眼睛忽闪忽闪,嘴巴抹了蜜,使劲夸奖娜娜。
娜娜脸上闪过一丝落寞:“可是,王已经觉得将我送走了。我没法再陪在他身边了。”
嗯?有情况。
“可是,没有你陪在他身边,没有你做好吃的,他能习惯吗?”梁小夏不知道这个他是谁,只能配合着往下说。
“我这么卑微,王身边的姐妹众多,他是不会注意到我的。”娜娜小声叹息,眼眶含泪。
【原来是欧西里斯那个该死的老_0_hun_0_dan!诅咒他阳X,不X,变太监,有心无力。哼哼~】
脑内小剧场演绎完毕欧西里斯的悲惨生活后,梁小夏挂上一丝同情凄然神色,悲悯地问:“那我以后还能见到你吗?我好喜欢娜娜姐姐的。”
“见不到了,陆地那么远,我活不下来的。”娜娜说到伤心的地方,张开双臂,抱住梁小夏,绝望地歌唱。
人鱼的歌神凄美婉转,梁小夏听不懂歌词,也感受到了娜娜无望,却无怨无悔付出的爱情。
【鲜花插在了牛粪上,香蕉个芭拉。还是坨又臭又硬的老牛粪。】
“姐姐,你的歌声就像最美的珍珠,太感人了。”梁小夏一半装,一半真感动,从臂环里掏出指甲盖大的一小块金子(黄金城战利品),递给娜娜。
贿赂一下,打好关系以备后用。梁小夏肉疼地最后看了小金块,悄悄塞进娜娜手里。
“这是我微不足道的礼物,友谊的见证,希望你收下。”
深蓝的黄金制品,都是跟矮人换来的,价格高昂,稀缺珍贵。看着梁小夏不舍却决然的表情。娜娜说不感动是假的,用指甲划下长长一段头发,偷偷塞到梁小夏手里。
“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一大团长长的,蠕动的紫色头发,总比什么都没有强,虽然恶心了点,至少还能当水肺用。
梁小夏将头发放进了空间臂环,对娜娜流露出一个激动不已的神色,就像收到了世界最大的珍珠。
又和娜娜随意聊了一会儿,教她唱两首小调,梁小夏拉着玩得意犹未尽的千鹤和泥球离开了后花园。
引路的还是那条金发人鱼。
“请回吧,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欧西里斯闭眼,手背敲了敲王座扶手,这是送客的意思。
雷诺的脸色阴沉得都能滴出黑水。一看就是没谈出好结果。
金发人鱼将四个精灵送出珊瑚堡大门,翻个白眼,转身游走。
“哼哼,让我们摸黑自己回去,这就是深蓝待客的诚意啊。”
……
“娜娜和那些精灵都说了什么?”雷诺离开后,欧西里斯又恢复了那慵懒的样子,单手托腮,漫不经心地问。
金发人鱼恭敬地弯腰汇报他们的对话,一字不差。她一直躲在一个大珊瑚后面监听,却没看到交换礼物那一段。她只知道,娜娜似乎是收了那小精灵的礼。
“娜娜虽然没提到我们和人族的事情,但是难保他们不会猜出来。”复述完毕后,金发人鱼有点担心。
“猜出来也没关系,我就没打算放他们活着回去。”那几个精灵,不值得他花费太多精力。欧西里斯无聊地看看自己的手指,捻在一起搓了搓,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
他们深蓝的时代,很快就要来临了。
第三十七章 王储
幸福不过是欲望的暂时停止。
——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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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缇斯王国,都城。
统政大臣微弯着腰,站在柔软的,长毛能没过脚脖子的羊毛地毯上。只要是一个稍微有点眼力的玫缇斯人,就能轻易认出来,这是城里,乃至整个王国能找到的最好地毯,全血羊毛,由像花瓣一样的少女们手工编织,白中透红的精美地毯。在纺织机已经问世五年,大量机械产品替代纯手工制品的今天,这么一大块精湛手编的羊毛地毯,就能轻易让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破产。
统政大臣低垂脑袋,露出有些汗毛的脖颈,却没分出一丝一毫的心思,来关注这块极端奢侈的地毯。
他甚至对这块地毯有着深深地恐惧。
一切都因为,每次站在这块地毯上,他都要面对那个年轻人,帝国最尊贵的王储:
费恩?玫缇斯
费恩一头柔软金发,有点自然卷曲,淡灰色的双眼因为高高的眉弓,显得深邃专情。他漂亮得连众神都嫉妒的脸蛋上,总是挂着浅浅的,无比虔诚神圣的笑。如果有神的引者,那费恩的形象无疑是最贴合的。就连他的名字,在玫缇斯当地语里,都是“金黄,阳光”的意思。
这位漂亮的青年此时背对书桌,站在一大片雕花玻璃窗前,观看窗外的景色。笔挺白色骑装,衣衫两摆绣满了金玫瑰,衬得他的身材挺拔高大。费恩一手拄着雕刻玫瑰的权杖,一手附在窗户上,像抚摸情人的皮肤一样,温柔,缓慢地在窗户上留下一道痕迹。
他那能让城中无数怀春少女激动得热泪盈眶的微笑,看在统政大臣眼里,却觉得毛骨悚然。
五年前,费恩王子还不是既定王位继承人。那时的他,不过是一个有些忧郁,有些可笑幻想的普通年轻人,就像城里大多数权贵人家一样,总有几个那么没出息的儿子。他们泡在一起作诗,跳舞,纵马打猎。费恩甚至都不是那群人中的领头羊,他平庸,自以为是,除了那鲜亮的代表王子的披风能证明他还有那么点价值。
一场大病,差点夺取了费恩的生命,他的母亲,一个连名分都没有的国王情妇,不知从哪里找来个江湖骗子,骗着做了一场耗资巨大的仪式。
这场倒霉的仪式发生了意外,将那个愚昧的,风韵犹存的女人炸死在巨大的魔法阵中。也从那以后,生病的费恩开始奇迹般好转,正式踏入他政治生涯的大门。
人还是那个人,气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来的“金草包王子”彻底蜕变为“玫缇斯的金玫瑰”,每一个心怀梦想的玫缇斯姑娘的床头上,都挂着或摆放着他漂亮的画像,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诱惑充足到能让全城少女暴动。
但是在玫缇斯宫殿,每周例会的大厅里,流传着另一个说法,费恩的微笑,是彻彻底底的“死神邀请函”。
谁要是怀疑这个说法,就请让他睁开眼睛,看看五年内连续暴毙的其他王子吧,就连玫缇斯的老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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