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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分卷阅读8

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_0_jian_0_qing,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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