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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分卷阅读26

  如果他准备点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作谢礼,说不定她还会主动配合——当然这个就是玩笑了,宋清徽自己都觉得他脑洞大得可怕。
  总之,一次醉酒惹来一身麻烦,绝对值得宋清徽引以为戒了,一上桌,他就以“有许多观点需要跟军华讨论”为由谢绝了叶队长的劝酒,而叶队长也挺乐意看两个优秀的年轻人进行思想碰撞,索性就自己跟自己喝了。
  就这样,宋清徽吃饭的期间,跟叶军华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两人聊得十分尽兴,期间他还不止一次分心,不由自主观察斜对面的叶小妹去了。
  然后宋清徽有点不是滋味。
  上次来叶家做客,叶小妹还一口一个“宋大哥”,自来熟到连他都想提醒她矜持一点了,不必深究叶小妹这份热情是冲他,还是冲他带来的麦乳精,至少说明他还是位颇受欢迎的客人;
  而现在,他真的一点都不受欢迎呢。
  宋清徽再成熟,碰到说翻脸就翻脸的叶小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适应的,尤其是他脑子里还不合时宜的想起知青点同志们打趣的话,鲜明的对比让他觉得脸很疼。
  那就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叶小妹对他爱搭不理,要是叶小妹真的非他不可,那他才有得头疼,这张嘴太能吃,他不知道要干多少活才能养得起她!
  叶舒华不知道看似冷静的宋知青其实被她气到疯狂给他自己立flag了,她穿越后第一次这么敞开肚皮,红烧肉就米饭,吃得满嘴流油,快活似神仙;吃完拍拍撑成大西瓜的肚皮,叶舒华感觉不到半点罪恶感,在这个年代只要能天天这样吃,哪怕胖十斤她都乐意。
  吃饱喝足,天已经黑了,宋清徽准备回知青点。他今天滴酒未碰,坚持谢绝了叶三哥的热情相送,自己一个人打道回府。
  不过他是走了,叶家兄弟却在院子里更加热情的讨论着他,学富五车、文质彬彬的青年真是让直男都抵挡不住,叶家三兄弟现在对宋知青的推崇程度已经不低于叶队长了。
  他们聊着聊着,叶二哥突然把话题转移到叶舒华身上,“小妹今天怎么不跟宋知青打招呼?”
  叶大哥也拍着大腿打趣道:“对啊,上次宋知青送麦乳精,你还嘴甜宋大哥长、宋大哥短,今天不送东西就不喊人了?”
  叶舒华觉得她人设那么坚挺,在叶大哥他们心里大概跟道德标兵差不多了,干脆懒得想理由了,抱着肚子吐槽:“主要是娘难得做一次红烧肉嘛,咱们自己吃都不够,他还跑来蹭饭吃,也太不够意思了。”
  大家果然被叶小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拿着抹布出来的王翠芬刚好听到这话,也凑了个趣:“那你就想错了,小宋才不是蹭饭吃,我就想着他要来吃饭才煮红烧肉。”
  叶舒华垂死病中惊坐起,“难道不是因为我要求的吗!”
  王翠芬同志给了她个眼神让她自己领会。
  叶舒华顿时领会得明明白白、悔不当初……


第22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也就维持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借着这股腻味劲,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_0_ba_0_jiu十天以内,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3╰)╭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格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叶军华失笑。
  其实年底事情是多,但还没有多到不让他们休息的地步。叶军华只是觉得自己身份有点敏感,有必要多为厂里服务。
  新中国的工人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不只是因为工人兄弟待遇好,这份工作还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相当于旧社会说的“世袭”了,一个人当工人,子孙后代都有铁饭碗了,这才是最值钱的。
  叶军华虽然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能够进县纺织厂这样的大单位当实习工依然三生有幸了,他自己都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至于想不想更进一步,那也不是他说了算的,还要看厂里有没有老同志的退休,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人退休才有人转正,多的是几十个实习工抢一个转正名额的情况,关系背景或资历能力至少要有一个,这样才抢得过别人。
  叶军华很清楚三两年内他是不可能转正的,目前要做的就是踏实工作,正式工不用担心什么,但像他这种背景不够硬、又不是厂子弟的实习工,再不好好做人,倒是随时有可能被顶替掉。
  所以年底这两个月,他就不准备休假了,反正他没媳妇孩子要照看,家里一切都好,没有后顾之忧,就很愿意跟那些有需要的老同志换换班了,多做好事,给自己攒名声。顺便这两个月的假,也可以攒在年后一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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