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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小卷毛-分卷阅读28

,她只知道学校和同学歧视小哥哥,就像他们不喜欢她一样。
  徐蓁见爷爷若有所思,又道,“胡婆婆说了,长贫难顾。她也不愿意受别人的恩惠,反正她识字,可以自己教。”
  回家的路上气氛跟出来时不同了。
  徐蓁拖着徐蘅,偷偷说了她两句,肯定是她的话勾起了爷爷的心事。但爷爷不是万能的,知道这些事又帮不上别人就会难受。妈妈说过,不能给爷爷添麻烦。
  徐重走着走着,突然意识到小麻雀们特别安静,低头一看,两个大的拉在后面,最小的跟在自己腿边。他个子高大,又走得飞快,最小的自然跟得吃力,汗打湿了满头小卷毛,难得的是孩子们没一个叫苦。
  他弯腰抱起安歌,站在原地等两个大的。
  安歌问,“爷爷,能帮帮胡阿姨吗?还有很多这样的家庭,不能总是靠一个好心人,得有整体的安排。”
  真是孩子话啊。
  然而对着孩子清澈的眼睛,徐重说不出口,也不是不能做点什么,只是……
  他衬衫袖子被扯了两下,还是小毛毛一双明亮的眼睛,“爷爷,你小时候想过将来要做什么?”


第三十四章 赌书
  蝉声如雨。
  午后安歌睡了半个小时,被玻璃窗上的轻响叫醒。窗外一根晾衣杆,杆上挂着纸条,是方辉的“草书”:“快来,我家有新玉米”。
  安歌下床。
  徐蓁和徐蘅去了外公家。老太太坐在窗边看报,听到动静望过来,见来邀的是方辉,点头示意知道了。
  方家比徐家要大得多,除了有间明亮的厅之外,还有一大两小三间卧室。这会沈家的两姐妹也在,桌上摆着一大锅玉米,另一侧的高几上放着只六寸大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方家小弟的生日。
  作为在场最小的孩子,安歌被安顿在桌边,和方小弟同一待遇。方家大哥方明还剥了块冰砖分成两半,让他俩一人捧着个碗慢慢吃。
  方辉咽了下口水,但很有志气地没盯着看,拿起一根玉米慢慢啃。
  安歌用小勺把碗里的冰砖用小勺再次一分为二,分出一半给方辉。
  看得沈家大姐沈晏直乐,“这俩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安歌没吭声。沈晏和方明同岁,是一中的同班同学,不声不响早恋,谁也没发现。直到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们跟家里坦白,大人才恍然大悟。但两人成绩好,双方家庭又知根知底,似乎也没有反对的必要。可惜两人没考进同一所大学,方明学习上更强些,被保送到重点大学计算机专业,读完硕士直接创业,没到四十卖掉公司,退休回家带孩子。有方明做全职主夫,沈晏在事业上节节高升。她本科读的食品工业,毕业后进了世界五百强,后来管新产品的研发,形象又好,能力也强。
  方辉比安歌大,认为这话影响他俩纯洁的同学情谊,沉下脸反对,“毛毛是我妹妹。”他一指小弟,“她比小弟还小半年呢!”
  方明早就习惯弟弟们的爱抬杠,冷静终结此项话题,“对,你说得对。”
  他今年十六岁,虽然外表上是翩翩少年,但家务一把抓,玉米就是他煮的。乡下熟人送来的早玉米,每根还没巴掌长,嫩得一掐水,放水里煮开就起锅,他还记得把煮玉米的水送给大院里有糖尿病的老人。蛋糕也是他去买的,方家伯母对过生日完全没有概念,四个孩子没有哪一个的生日她是记得的。
  这样也好,一视同仁的公平。
  至于沈家,沈家伯母说姐妹俩少不了吵吵闹闹,是因为她家也有类似情况。老大从相貌和学业上甩开老二一大截,父母心中天秤不知不觉倾向老大。老二不平则鸣,隔三岔五闹得满院子的邻居知道沈家父母又偏心了。
  弟弟妹妹们啃完玉米,方明收拾完桌面,继续冷静地从房里抱出一堆书-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数学、语文教科书。身为老大,为了弟弟们能够尽早接受教育,他把自己读过的书都好好地保管着,寒暑假就可以拿出来用。
  方家小弟惨叫一声伸出五指捂住脸,“大哥,今天我生日!”
  大哥微笑,拿起放在最上面的-《十万个为什么》。
  沈家二姐知道不妙,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可以把糖衣吃了拒绝药丸,斯斯文文谢过大哥的招待,然后……溜了。
  方辉无所谓,他要和天才少女毛毛做同桌,不能拖后腿,老老实实从中挑了本数学书,拿了纸笔边看边演算。
  沈晏见安歌一本接一本翻语文教材,怕她走马观花没学进去,连忙阻止。不过她选了几段古文问小家伙,居然小家伙答得头头是道,甚至可以背出来。
  过目不忘?!沈晏激动了,“方明,让方亮跟毛毛比比,谁的记性更好。”
  方家二哥叫方亮。
  方辉才不答应,“二哥比毛毛大好多,不能以大欺小!要比也是我跟二哥比!”
  “一起比。”哪个少年不好事。方明大部分时候记得自己是大哥,少部分仍然是大孩子。为了公平起见,他从父母房中找到一本《从一到无穷大》,这书是他爸买的,怕三个小的不懂得爱惜,平常放在大卧室的书柜里。
  方明让他们仨并排坐,随手翻到其中一页,给他们十分钟阅读,十分钟后同时默写,看谁记得的内容最多。
  一个是弟弟,另一个是邻居家的小毛头,没准小毛孩子输了还会哭闹。方亮平常的高冷挂不住了,_0_kang_0_yi道,“大哥!”
  尤其自家大哥跟沈家姐姐怎么可以满脸看好戏的表情!以为他不知道吗,他俩私下那些眉目传情暗送秋波!
  方明不以为然,“默个书而已,怕输给孩子不好看?我就没这种顾忌,要不是记性肯定不及毛毛,否则也下场比。”
  沈晏托着下巴,“方亮,你可能会输-毛毛很厉害的,她在日报发表文章。”回到父母身边后,安歌用不少精力摸熟本地日报的口味,又开始小小的挣钱生涯。虽然都是豆腐干,每篇挣个一块两块,但百闻不如一见,大院邻居们早传开了,徐家有个小才女。
  方亮看向安歌,后者大眼睛眨了下,明显没有在怕的。
  比就比,我还能输给小孩子不成-方亮赌气坐下,闭上眼,“谁负责计时?”他可不占便宜,等开始再看。
  方辉怕安歌害怕,凑到她耳边,“没事的,我输给二哥百来次了,输就输,不用怕。”
  -你可……真豁达啊。
  安歌点点头,“知道了。”
  方明居然又在父母房中找出块秒表-方家伯父读中学时练过田径,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以特长加分进的大学。就学习成绩来说,比方家伯母其实要弱一点。
  “预备-开始!”
  三双眼睛同时睁开,目光投向书本。
  方明和女朋友交换了一个眼神-肯定还是方亮赢,但能够逗逗他也好。他俩算同辈中佼佼者,但方亮像父母最优秀部分的综合,无论记性还是逻辑能力,远远超过作为哥哥和姐姐的他们。
  有时候不得不接受“不公平”,因为有的人天赋上已经高出别人。
  小弟偷偷走到高几那边,眼巴巴看着蛋糕。
  风过梧桐,蝉声密密麻麻织出夏日的炎热。


第三十五章 哥哥
  方辉是头一次感受到十分钟的漫长。
  他一直认为输给哥哥没什么丢人,但这次有毛毛在旁边。不知怎么,他觉得如果没尽全力,毛毛会不高兴。
  一页的内容,他上下来回看熟,闭上眼睛默背几遍。
  应该可以默对一半以上……吧?
  时间到了吗?他看看大哥,大哥朝他笑笑,举了举秒表。
  得,还有四分钟。他生怕把刚才背下的内容给忘了,赶紧盯着书又看。
  看了背、背了看,总算盼到大哥开口。
  “时间到!”
  方明和沈晏已经帮他们准备好纸和笔,三人各坐一方,低头刷刷写起来。
  背的时候全记得,怎么写就忘了呢。方辉写完从头读了一遍,特别不满意,错漏百出,只有一个大概意思。他咬着笔头冥思苦索,但脑海跟灌满浆糊似的,翻来倒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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