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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戏(popo)-分卷阅读92

北去。
可是没有。
颜家战功赫赫的大儿子和三儿子,速来对四少爷嗤之以鼻,说他玩物丧志,笑他没有抱负。
可守到最后的,却是那个小儿子。
她没有选择。
但凡她有一点选择的权利,都不会是这个样子。
这是对沈景的采访,话题自然要落到对方身上,沈景歪了歪头,“我也没有选择,我父亲也没有问过我,要不要出洋,要不要做什么知识女性,”想到这期专访大抵达不到杂志社的初衷,幸灾乐祸一般地,沈景又道,“可是没有选择的并不止我一个,这世界上的许多人,都是没有选择的。”
“既然人类的历史就是吃了善恶果的历史,那么男人和女人,其实都一样。”
都再也回不去伊甸园,都会感到后悔,都在挣扎里自我证明,其实困顿里偶尔的光辉和精彩,足以胜过去在一方天井里的一成不变的安逸。
沈景对她张开了手臂,像拥抱的姿态,“欢迎来到人间。”
靳筱应该绷着的,做一个严肃而职业的编辑,遇见再奇怪的受访者,也要保持平静。
可她突然笑出来,她自己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就好像她所有的放不下和无法割舍,都被只不过因为,她在20多岁才恍然大悟,人生的悲苦是无法免疫,也无法选择的。
所有人都一样。
靳筱点了点头,道,“是啊,”有一点无奈,“这就是人间。”
她翻过了笔记本,抬起头,看向沈景,收敛了笑容,“那么,对于颜家的四少爷,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番外:关于看剧
南下信州的路上,我做了个梦。
我梦见了我父亲。
真奇怪,我很久没有梦见过他了。
我知道他这个人很糟糕,同我亲近的人也大多这么认为,日子久了,便觉得这个人不值得我耗费心力。
可我还是梦见他了。
梦里我只有_0_ba_0_jiu岁,一个人在旧屋里,很害怕。
我听见有人的脚步声,以为是大哥派的人来了,就冲过去要把门锁上。
可是门还是打开了,是我父亲。
他看起来很年轻,可能是很多年前在我记忆里的样子,或者更年轻一些,瞧起来有些急。
他说,我马上要走,过来拿东西。
然后便要转身走了。
那一刻我突然喊住了他。
他回头看我,没有不耐烦,也不冷漠。
我上前去,抱住他,说,爸爸,我好想你。
我在梦里拥抱过我想要见到的人,比如我母亲,或者像今天这样,拥抱了我父亲。
其实梦里是有感觉的,我能感到我母亲的温度,她像我小时候一样,温暖的,带着茉莉香。
就像脑神经送给你的,最真实细腻的幻象。
很多年前我思考过我要走的路,像我这样的,如果自己不同自己筹谋,便没有人愿意操这份闲心了。
我当然有恨,有不满,想要做给旁人看看,想要报仇,想要夺走那个位子。
子言说,你这个人,或许麻木,但是不冷血,不如去想想自己的退路更恰当。
我从前觉得不冷血是个褒义词,我在军校的两年,校训便是"良心血性"。
我接纳并认可我受过的教育,军校的也好,留洋的也罢,毕竟我母亲并没有来得及教导我许多事情,于是我把人生的道理,求诸于师长。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亲生母亲身边长大的人,学到的同我是不太一样的。
可以没有良心。
也可以没有血性。
我在外读书的几年,花了许多时间和自己和解,劝服自己并不是被父亲抛弃的那一个,努力放下过往,从容平静地生活。
隔着一条大洋,许多腌臜事到不了眼前,便容易以为它们不存在。因而我一面积蓄力量,一面觉得日后回国,不如便离开家里,避开争斗,去南方做实业去,若顺利,便在那里安家,信州城里许多人便能安下心,我也乐得自在。
可旁人却不这样想。
大抵是我锋芒还是太露了,留学回来,刚刚踏上故国的土地,便被颜征楠送上了战场。
时至今日,我仍旧觉得颜征楠不像我父亲的儿子,倒象是天生权力场里滚大的,没有边界,也没有底线,在这个乱世里,倒确然有兴风作浪的资本。
北方的战火把我的实业梦炸的粉碎,我到了前线,才知道自己所在的部队是去做炮灰送命。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便在于此,颜征楠让我死,不过是一纸调任,连死法都是最微不足道的那一种。
一颗流弹,或者一枚地雷。
我小时候在军校没有读几年便被迫转了学,从此在操场踢球,在星辰下喝酒,做一个旁人眼里的浪荡子,后来去留学,抛开平日的买卖人脉,我也算是个专心功课的普通学生。
可最后救了我命的,还是我少年时期,懵懵懂懂地在军校里的那两年。
我活下来了,尸体堆里捡了一条命,还歼灭了一小队敌人,立了个不大不小的军功。
授了勋,表了彰,阴差阳错成了正式军人,然后被一脚踢到省政府,做一件不咸不淡的差事。
面上的不咸不淡,可背地里的监视查探,并没有少过,我便干脆过了段清闲日子,翘班,遛鸟,听戏。
我喜欢听戏,戏剧把矛盾冲突放置地太过密集了,于是一场2小时的戏,会让人萌生现实好过那帮哭丧主角的错觉感,忘却了在这个见鬼的年代里,长达几十年的人生,不一定就比戏里面好几分。
有一回赶上了女中学组织活动,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的,似乎是第一回来看歌剧,又是意大利的剧团,都兴奋的很。。
我刚看完了上一场,未想到接下来还有演出,便去售票处问询,演的是《蝴蝶夫人》,已没有什么好位子了。
我虽从前看过,却也是许多年前了,还是个刚到美国的穷学生,要等开场前30分钟,拿着学生证去抢剩下的空位子。
隔了许多年,我在母国赶上了这场演出,竟然还是要买开场前剩下的位子。
可我还是买了。
我私心想着,大抵这样,我说不定能回到自己做学生时候的心境,没有被战场洗礼过,还有天真和热血。
回到那个美国东海岸的小城,灯光暗下,我便能假装自己还坐在鎏金的演出大厅,身旁是一个穿着小礼服的白人女子,隐隐约约的佛罗瑞斯香水味。
信州没有看歌剧穿礼服的习惯,坐我身边的女孩子,便规规矩矩地 穿着蓝色的学生校服,不声不响的,也没有同其他女孩子聊天。
我从前也约女孩子看戏,可《蝴蝶夫人》这样的剧,我是不大爱约人的。因女孩子多半会哭,到了第三幕,我便要去给人递手绢,擦眼泪,抽泣的声音盖过上面的唱白,便很扫兴。
女子哭的时候便容易觉得自己是主角,仿佛天底下的委屈都在她红彤彤的鼻尖上,还总觉得自个儿掉眼泪,是给男子寻机会。
可真是太可笑了,若是我当真爱看女孩子哭哭啼啼的,何必来听歌剧,不如回去看驯鹿的红鼻子呢。
另一半不哭的女孩子,又更加无趣了些。约一个女子,在大都会歌剧院看剧,她不笑、不怒、不喝彩,便多半是英文不好,又或者素养不高,若是这样的情状,倒不如两个人相约去看灯会,还来得快活一些。
可这些话,我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便是面上,也要体贴温存的作态,上一_0_hui_0_jiao顾嫣然看出了我的敷衍,便被她说,我这样的,换个皮囊便要存钱买媳妇才有人嫁。
那又如何呢,日后我娶了女子,纵然搬回了家里,也不过是日日的逢场作戏,同她递手绢,或者陪她看灯会。
总不会伤筋动骨,不算什么大难题。
一场歌剧如果陪太多人看过,再重温时,一半的心在剧情上,一半的思绪便不自觉会飘到过往的许多事情上。那个萨城剧院的白人女子,或者约纽约日商的女儿看戏,又或者一次选修的戏剧课。
我这样神游了大半个歌剧,被身旁的一点动静吸引了注意。
我的听力很敏锐,大抵是因为关键时刻可以救我性命,在女高音的间歇,我听见一声短促的呼吸声。
是我身旁的女学生,我偏头看了她一眼,灯光刚好扫在她的脸上,一滴泪水从眼睫毛处滚下来,此外再没有别的什么神情。
像玻璃小鸟上挂了个的水珠子,不像哭,倒象是无意间沾上了水。
油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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