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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上位-分卷阅读13

来得越快越猛。
  
  难怪别人说无论多大年纪的人都得成家才是。有了老婆心里才能被填满,才会有那种充实的感觉。
  
  但阿萱显然不是他的理想结婚对象,他清楚这一点,阿萱也很清楚。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很善于察言观色,昨晚他情绪不佳,阿萱一眼就看了出来。尽管在床上他依旧勇猛而持久,但结束之后阿萱主动提出去客房睡,把主卧让给了他。
  
  徐天颂一晚上都没睡踏实,恍惚间做了不少梦,梦到以前刚开始创立青膺时的艰难。他当时才九岁,几乎没有人相信一个九岁的小萝卜头能做成什么大事。但他居然成功了,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成了人人崇敬的老大。
  
  那些跟着他的人后来过得都挺不错,不见得人人大富大贵,但都衣食无忧了。到现在,从前的那些老人大多退隐江湖了,听说有几个跑去香港的某座山里包了几十亩果树,拿了一辈子枪的人开始抡锄头种树了。
  
  他们过得潇洒,徐天颂也感到高兴。仔细算一算,似乎只有阮筝的父亲阮剑锋下场最惨。家破人亡,留下一个孤女。徐天颂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对阮筝纵容的理由。阮剑锋夫妻的死错不在他,但他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那天他及时派人拉住了他们,后果会怎样?
  
  也许阮剑锋还是会死,但至少夏美玲可以不死。夏美玲不死的话,也许阮笙也不会死。这是一连串的因果循环,很多事情事后想想有很多补救方法,但在当时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任你本事再通天的人,也不可能改写历史。
  
  阿萱慢慢地铺着被子,铺好后冲徐天颂微微一笑:“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给你做。”
  
  阿萱做得一手漂亮的港式早餐,以前他来这里过夜,通常就会吃她做的早餐。今天的徐天颂有点不在状态,听到这话后竟愣了一下,沉默片刻后才道:“随便弄一点就好,弄个简单的西多士吧。”
  
  阿萱温和地笑了笑,转身去厨房做早餐。十几分钟后香气就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徐天颂穿戴整齐走了出去,已经恢复成往日从容的模样。
  
  桌上摆着一碟精致的火腿西多士,外加一盘淋了枫糖的松饼。徐天颂闻着那个味儿,觉得心像是被填满了大半,随手拿起一块西多士塞嘴里。阿萱递了杯牛奶过来,他接过来一饮而尽。
  
  阿萱见他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心情好点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差。”
  
  死鸭子嘴硬的男人坐下来继续吃早餐,吃着吃着突然问阿萱:“你会做炒饭吗?”
  
  阿萱一愣:“炒饭?我倒做得不多,我比较拿手做煲仔饭。你想吃的话我去做,十几分钟就好。”
  
  徐天颂摆手:“不用了。”说完自然地拿起桌上的报纸看了起来。
  
  阿萱却像有着双透视眼,透过几层报纸也能看透徐天颂的情绪。她在旁边坐了下来,有意无意道:“你有心事。是哪个女人做的炒饭扰乱了你的心?”
  
  徐天颂放下报纸:“阿琛的未婚妻,昨天做的早餐。不过,我的心依旧平静如水。”
  
  阿萱没和他争辩,他是金主,即便永远高高在上强大无比,也总有不愿意让人点穿的心事。跟他调调/情没什么,硬要斗嘴就没意思了。把他惹毛了对自己没好处。
  
  于是她跟着笑笑:“嗯,听说那姑娘也是从美国回来的?跟阿琛是同学吧。”
  
  “学姐。”
  
  阿萱:“想不到我们阿琛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女生。”
  
  徐天颂依旧捧着报纸,气定神闲,说出来的话却令阿萱大吃一惊:“他喜欢男人。”
  
  “什么?”
  
  “他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两人同进同出感情好得很。”
  
  “那他为什么找个姑娘回来……”阿萱突然明白了过来,将咖啡递到徐天颂嘴边,举止娇媚,说不清的风情万种,“是因为你吧,怕你管着他,索性找个人回来演戏。”
  
  “我不过打个电话随口问一下,他就吓得要搬救兵。只能说明他心虚,那个男人是个什么东西,还得观望观望。”
  
  “如果他是个好东西,难不成你还让他们在一起?”
  
  “为何不可。人生苦短,找个自己钟意的人不容易,何必非要弄得血淋淋。”
  
  阿萱不说话了,半晌才叹了口气道:“可你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找了个男人,你们徐家……”
  
  徐天颂放下报纸,将喝掉半杯的咖啡搁在了桌上,擦了嘴起身去拿外套,边走边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以后不会再生儿子。你是觉得我娶不到老婆,还是觉得我这把年纪已经生不出儿子了。”
  
  阿萱一面替他系西装扣子,一面微敛了眼睑:“你这样的人也会想要结婚吗?”
  
  “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就不能结婚吗?”他由着阿萱系好扣子,拿起车钥匙转身出门,潇洒地连个笑脸都没有给她。阿萱看着他的后脑勺发了很长一段时间呆,突然心里隐隐升起一股不安。
  
  她觉得,自己似乎正在慢慢失去徐天颂。那个给他做炒饭的女人,真有这么大的魔力?
  
  接下来的几天里,她一直在想阮筝的事情,每每念到这个名字,心情总是很复杂。阮筝并不知道这世上已有一个女人惦记上了自己,她擦桌子拖地板的时候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等到拿工资的时候她绝对得要双倍,要她也拿清洁工的工资,她真心觉得亏得慌。
  
  阮筝忙碌了好几天,把自己累得腰酸背痛。到了周末她终于得了闲,也像很多女人一样去商场里逛一逛。此时正值初冬,商场里到处可见穿着漂亮的年轻女人走来走去。阮筝一个人毫无目的地逛着,总觉得融入人群的感觉很好。
  
  融入人群中,她就不会这么寂寞,融入人群中,她就可以暂时忘掉那些烦恼,想像着自己也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子,活得潇洒恣意。
  
  商场的三楼是女装部,阮筝在里面没有目的的穿梭来去,导购小姐每每见了她就热情地迎上来,但总是被她礼貌地拒绝。一个多小时走下来,阮筝什么也没买,连一件让她心动的衣服也没看见。
  
  情绪渐渐有些低落,阮筝环顾四周,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坐坐,喝杯咖啡吃点东西什么的。不远处的咖啡屋里人影闪动,阮筝刚想抬脚过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却从里面走了出来。
  
  居然是何慕则,一身羊毛背心牛仔裤,看起来比平时多了份休闲和亲切。他走得并不快,出来的时候抬头一望,与不远处的阮筝四目相对。
  
  他的表情没有惊讶,连一丝变化也找不到。阮筝与他遥遥相望,正琢磨着要不要上去客气几句,突然只觉得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紧接着手里感觉一空,低头一看便发现一直拿在手上的提包不见了。
  
  阮筝下意识地抬头,就见一个形容猥琐的男人在她前面快步走着,突然他回头看了自己一眼,随即拔腿狂奔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老徐想要结婚了,老徐想要结婚了,多么好的现象啊,真是值得奔走相告。

☆、好感

  抢劫就发生在一瞬间,快得阮筝几乎来不及反应。
  
  她只来得及叫出“抢劫”两个字,那个有些落魄的男人已经跑出去十几米远。阮筝踩着高跟鞋追在后头,无力地看着彼此间的距离越拉越大。
  
  身边来来_0_hui_0_hui的行人很多,不少人回过头来看着那个抢劫犯,可是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他们的脸上大多带着淡漠的表情,有几个甚至一脸困惑,显然是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儿。
  
  阮筝追出去一段距离后就放慢了步子,明知没有希望再追也没用。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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