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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炉小篆香断尽-分卷阅读2

米。
  是的,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习惯了与母亲置气的辛离,而是徐辛离,而这里,也不是我曾经生活了二十多年的那个现代都市,而是2200多年前的赵国。
  没错,是战国时候的赵国国都邯郸附近太行山山麓脚下的一个村庄。
  我还记得,一年之前的那日,我去参观了长沙的马王堆汉墓,晚上睡在旅社里,醒来之后,我就发现自己到了这里,而且,变成了一个只有六岁的女童。事后,我才知道,当时,这个女童正在村后的山上摘采蘑菇野菜,失足从山上滑落,被村民发现送回家中的时候,只剩一口气了。就在大家都以为她必死无疑的时候,第二天,她却醒了过来,当然他们,包括这女童的父亲,大家都松了口气,但谁都不会想到,这个女童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徐辛离了,而是我,一缕来自两千多年后的现代灵魂。
  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起初的一段时间,我都是在惊惶和无助中渡过的,我思念着过去的一切,甚至是我的母亲,也只有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在我心底,她还是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但是在我现在的“父亲”面前,我却不能有丝毫这样的情绪表露,刚开始的每一天,我尽量地扮演着一个六岁女童该有的举动,不到万不得已,我绝不开口,生怕说错一个字,引来疑窦便会招致灾祸。
  我尽量不说话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到了这里,就发现这个时代的语言发音,与我所熟悉的现代发音有很大的区别,听起来,有些类似于现代的客家语。
  我记得从前曾经看过一个资料,说根据历史记载,春秋时期孔夫子时代管共同语叫雅言,雅言以洛阳雅言为标准,后来就渐渐普及开来,难道,现在我听到的这种类似于客家的语言,便是这个时代的共同语?所幸我在前世的时候,母亲族中有个客家的远亲,我小时他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我还跟他学了点客家语,所以现在,我虽然一时无法全部听懂,但暗暗学起来,也不是特别地吃力。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用这么小心翼翼,因为我的父亲,他非常地爱我,即使我现在有任何的异常举动,在他眼里都以为是上次摔伤留下的后遗之症。所以慢慢地,当我可以听懂甚至可以说和他们相同的语言之后,我就慢慢地做起了一个六岁的女童,猎户的女儿,徐辛离。
  现在的这个女儿比起从前,聪敏了无数,父亲更是欢喜,只道是女儿摔跤时磕了脑袋开了窍。
  这里的父亲如此地爱我,所以有时,我不得不自嘲,莫非是上天怜我从前缺乏父爱,所以这才让我莫名地回到了两千多年之前的这个太行山山麓脚下的猎户家中?
  没多久,我就清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时间和空间,这里是战国时期的赵国,虽然无从得知具体的时间,但从村民们有时不经意的闲谈中,我明白了这应该是历史上的战国末年了,因为每每提到秦王嬴政,他们的脸上就会显出一种交织着惊恐和厌恶的神色,随着时间推移,我就知道了更多了,确切来说,我来到这里的前一年,秦军就已经攻破了赵国国都邯郸,当时的赵王迁被迫献出了地图降秦,公子嘉虽然逃到了代郡,但赵国实际,已经是名存实亡了,只不过百姓们,始终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私下里还是以赵国子民自居,日夜期盼他们的公子嘉有朝一日可以驱走大秦的虎狼之兵,还他们一个堂堂赵国子民的身份。
  我的心里,虽然有时也会因为自己莫名到了这样的一个乱世而感到悲哀,但是看到父亲的高大背影,我就会感到一种安心,父亲,他成了我现在唯一可以存活下去的依靠了。
  外面虽然战乱不断,秦军的虎狼之师又驻扎在邯郸,但这里,因为靠近太行山麓,既无丰饶的物产,又非兵家必争之枢纽,所以一直以来,倒也平平安安,国虽亡,但这一带百姓的日子,还是照旧一日一日地过下去。
  那日父亲打猎得来的猎物,我随他一起到了屋后山边的溪流中宰杀洗涤干净后,晚上回家,煮了一大锅肉汤,虽然只放了盐巴调味,但我吃来,还是觉得很香。剩下的肉,我用盐巴抹了一遍,自己人小力气不够,便央求父亲将肉高高挂起,风干作了腊味。
  剥下的皮毛,我早已经学会了如何硝皮子了,用草灰泡水之后,把晒干的皮子放在草灰水里“烧”熟,这样可以去除皮脂,再把皮子阴干后,皮子就软了,毛在皮子上也就结实了。
  这个方法,听起来容易,但是草灰水的浓度和浸泡时间的长短,却是硝皮子的关键,去脂时间过了,皮毛会发脆,去脂时间不到,皮毛仍会散发出脂肪气味,而且生硬,所以一开始,我只是用父亲猎来的兔子皮试了几次,在毁了几张兔子皮之后,现在的我,终于可以硝出质地柔软,没有皮脂味道的皮毛了。对这一点,我自己不但很骄傲,就连我的父亲,在第一次看到我做给他的皮毛帽子后,足足惊喜了大半天。
  天气渐渐有些冷了,我摸着自己手上这大块硝好的鹿皮,寻思着给父亲做一双靴子,如果剩下的皮料还够的话,再做双现代的五指手套。
  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我早已经从原来的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什么都可以自己动手去做的小姑娘。
  半个月后,当山里下起了第一场雪,父亲穿上了我亲手做的鹿皮靴子,戴上了五指可以自由活动的皮手套。
  父亲看着戴在自己手上的手套和脚下的靴子,又是惊喜,又是感动。
  “阿离,难为你小小年纪,居然会做这么好的靴子,尤其是这戴在手上的,阿爹从来没有看见过,既暖和,又不影响干活,真的是好,只是阿爹怕磨破了,舍不得戴呢。”
  我笑了下:“阿爹,这叫手套,阿爹若是觉得好,只管戴着,破了阿离再做新的给阿爹。”
  “好,好,阿离真是阿爹的乖女儿,阿爹有阿离这样的女儿,就是睡梦里也会笑醒。我要去村里给其他人看看,谁说我的阿离又呆又傻。”
  看着父亲离去的背影,我微微地笑了起来。之前的徐辛离,有些老实木讷,便被村里的人暗地里说为呆傻,父亲一直颇为不忿,这一年多来,见我比从前清灵无数,村里便再也无人讥笑于我了,只是父亲,对此还是耿耿于怀,现在有了机会,他便迫不及待想去村人面前炫耀一番,爱女之心,显露无疑,冬日里大雪封山,家家户户都已经存了备粮猎物以便过冬,反正父亲闲在家中也是无事,我便也不去阻拦他了。
  没过多久,我的家中便来了不少同村的姑娘媳妇,原来她们见了父亲的新奇手套,便也想学了回去,好给家中的父兄丈夫也做一双去。
  这双手套会引得村民们如此好奇,我倒也不是很惊讶,因为现在的这个时代,本来就没有用于保暖目的的手套之说,只有用皮革,毡片等护住手背,就连欧洲,也是在十三世纪,武士们才有锁子甲连指手套,后来才制出五指分开的铠甲手套。
  其实做这种皮革分指手套,只要有人示范下,便很容易学的,没多久,村里一带的男人们便几乎人手一双了,父亲更是得意,逢人便说是他的女儿先想出的,我阻拦了几次,见是无果,便也随他去了。
  到了这里的第一年,我就知道了,现在沿用的,还是以十月初一为岁首的颛顼历法,而我从前已经习惯了的除夕新年历法,要到差不多一百年之后的汉武帝时期才正式推行开来,所以到了这里的第二年除夕之夜,这个世界里,应该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在心里迎接着新年的到来。
  这个除夕之夜,我突然又想起了我的母亲辛玉,我已经好久没有想起她了,但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我独自躺在床上,仍是默默地流淌出了眼泪,我思念着我的母亲,思念着我曾经生活了二十几年的B市,思念着那里的一切,我希望我明天一觉醒来,已经回到了那个世界,就像我当初莫名其妙地来到这里一样。
  但是第二天醒来,我看到盖在我身上的,依旧是丝绵为絮的麻布被,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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